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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VicView 发表于

    珊瑚虫算是暂时告一段落,不用说,陈寿福肯定会继续上诉,随着上诉法院的级别越来越高,腾迅公司在其中“努力”的可能就会越低(请注意,我说的是可能),那些被网友津津乐道的证据迟早会被法院所接受,所以我猜测最终的结局一定是一张比现在轻很多的判决书

    但是腾迅的目的已然达到了,通过拖字诀,只要这个案子一天不结案,市面上就不敢有人在大张旗鼓做QQ的优化版,只要腾迅在官方的客户端上多多“升级”,自然有数量可观的用户会受不了而选择QQ会员——我本人就是因为腾迅烦人的广告所以加入会员的。而陈寿福只不过是一个牺牲品而已,若是腾迅真的是要抓住所有“侵犯知识产权”的“犯罪分子”,为何不把飘云版,狂人版,传美版的作者一网打尽呢? 阅读这篇日志的剩余部分 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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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 VicView 发表于

腾迅虽然贵为及时通讯行业老大,不过一直在网友之间存在很大的争议。个人认为,腾迅的几乎所有业务都源自于——非原创:QQ借ICQ之力,PAIPAI取TAOBAO之精华,QQLive集众多网络电视于一身,TM穿MSN之外套,基本上腾迅的产品成功均借助于那9位数的客户群,实在和创新没有半点关系。这一次,腾迅出手的速度快了很多…… 阅读这篇日志的剩余部分 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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